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
安保处工作职责 |
学院安全保卫处是学院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律、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技防消防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破坏、治安以及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负责学校教职工、学生的集体户籍管理,以及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7、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9、依据国家交通有关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对校园内的交通秩序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