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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在校户籍清户的通知
2024-04-09 09:43   审核人:

关于2022届毕业生在校户籍清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津政办发【2013】40号规定,凡在入学时户籍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后在津仍未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回该毕业生原籍落户。

经统计,2022届毕业生在校户籍大部分已迁出学校,但仍有部分毕业生集体户口滞留学校。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老师,通知未迁出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尽快返校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迁出手续详见:学校集体户学生毕业两年内户口迁出流程。关注平安中德微信公众号→点击师生服务→点击户政事务)今年6月30日迄仍未迁出学校的,我们将于6月底7月初统一去派出所为其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发放给各学院负责老师。并请督促借出户口页并未迁出的学生,最晚于2024年6月21日之前归还。

有关注意事项:

(1)要求学生认真核对表中的每一项个人信息,及时更正错误信息。我们将据此开具《户口迁移证》。(※学生的详细信息,将分别发给各学院负责该项工作的辅导员老师。请各学院4月12日之前将本学院2022届毕业生户籍工作负责人报给户籍办公室。)

(2)确认名单中的学生是否都在2022年正常毕业。如果有服兵役、留级、休学、退学、被开除等特殊情况,请备注标明。

(3)2022届毕业生中是否有往年留级、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在校户籍误报漏报的情况,若有请补充。

(4)请为每名2022届清户学生开具《毕业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5)对于个别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户口迁出,继续将户籍留存学校一段时间的学生,请开具《集体户籍留存延期申请书》,并加盖学院公章。

上述(4)《毕业证明》和(5)《集体户籍留存延期申请书》,均请在2024年6月21日之前提交给户籍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华;电话:2877-6878;

办公室: B座西侧一楼警务室

2022届户籍在校毕业生清户名单、毕业证明、延期申请书,详见附件:

1、2018级本科生户籍在校名单

2、2019级高职生户籍在校名单

3、2020级专升本(含联合培养)学生户籍在校名单

4、2020级三二分段式学生户籍在校名单

5、毕业证明

6、集体户籍留存延期申请书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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