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4届毕业生
在校户口毕业时是否迁回原籍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根据学校【2014】22号《集体户籍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按照《2024届毕业生户籍在校名单及征询意见表》,对本院学生信息进行核对,征询学生本人毕业时是否将户口迁回原籍。请计划迁回原籍的学生填写附件的《户口迁回原籍申请书》(A4纸打印或手写均可,手写时可不抄写下面的说明)。并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将《2024届毕业生户籍在校名单及征询意见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负责人:辅导员签字、分管领导: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户口迁回原籍申请书》报送到户籍办公室。并督促计划迁回原籍但本人持有户口页的学生在5月底之前归还。
2、统计对象:2024年正常毕业、户籍在校的学生。包括2020级本科生、2021级高职生、2022级专升本(含联合培养)和三二分段式学生。
3、有关注意事项:
(1)要求学生签字前需认真核对表中的每一项个人信息,及时更正错误信息。我们将据此开具《户口迁移证》。(※学生的详细信息,将分别发给各学院负责该项工作的辅导员老师。请各学院4月12日之前将本学院毕业生户籍工作负责人报给户籍办公室。)
(2)确认名单中的学生是否能够正常毕业。如果有服兵役、留级、休学、退学、被开除等特殊情况,请备注标明。
(3)核查2024届毕业生中是否有往届留级、休学后复学等在校户籍误报漏报的情况,若有请及时更正补充。
4、根据目前的户籍政策,户籍在校的学生,毕业时若不迁回原籍,最多可在学校保留两年户口。两年内可随时自行办理迁出。毕业两年期满,若还未迁出,则由学校统一开具《户口迁移证》,学生持迁移证回原籍恢复户口。
*毕业证下发后,请各学院将要迁回原籍的学生的毕业证交到户籍办公室。户籍办将持毕业证统一到雅观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开完迁移证后,退还毕业证。
联系人:王晓华; 座机:2877-6878;
户籍办公室:B座西侧一楼警务室;
邮箱:wangxiaohua@tsguas.edu.cn
附件:
1、《2024届毕业生(2020级本科生、2021级高职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2022级三二分段式学生)户籍在校名单及征询意见表》
2、《户籍迁回原籍申请书》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