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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院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基层能力建设,
2019-11-08 09:43   审核人:

为全面落实院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切实履行防火巡查,初期火灾扑救等职责保障学校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各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力度,学校以对全校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于2017年11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微型消防站巡查工作。

聘请海河教园消防队,津南区咸水沽消防队为我校微型消防站的师生全体人员培训消防实施演练两次。

安全保卫处处长每月给学生消防员培训消防基础知识一次,培训安保人员消防器材使用一次,培训二级学院安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一次。

建立了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保证消防设施每周排查一次,并建立了日常防火巡查台账。

微型消防站工作时间安排(试行)

微型消防站每班人员配备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组长,确定3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义务学生担任队员。

学生消防员工作时间 9:00-21:00

每日三个班,每班由3-4名学生组成。

9:00-13:00;13:00 -17:00;17:00-21:00

白天由消防科和保安负责处理相关事宜,晚上由保安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微型消防车仅限于安保处人员和保安使用,每班全校范围至少巡逻一次。

消防科负责车辆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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