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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级学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2017-02-28 16:12   审核人:

关于领取2016级学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各学院、系:

2016级将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已经落户完毕,请负责2016级学生的辅导员老师到户籍科取回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因组织机构变更,有些学院发生了相应的调整,请大家过来认领一下自己的学生。

有身份证丢失等需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学生可以到户籍科办理。

 

联系人:王晓华; 办公室:A座103室户籍科

电话:2877-6878;   手机:182-0220-3609

   安全保卫处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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