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级学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各学院、系:
2016级将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已经落户完毕,请负责2016级学生的辅导员老师到户籍科取回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因组织机构变更,有些学院发生了相应的调整,请大家过来认领一下自己的学生。
有身份证丢失等需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学生可以到户籍科办理。
联系人:王晓华; 办公室:A座103室户籍科
电话:2877-6878; 手机:182-0220-3609
安全保卫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