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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学生办理居住证时需开具在校学生居住证明的通知
2016-03-17 13:09   审核人:

关于为学生办理居住证时需开具

在校学生居住证明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河教育园区分局雅观路派出所的要求,户口不在我校的学生,凡需办理居住证,学校要为其开具在校学生居住证明

现附上在校学生居住证明模板,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保存该模板。有学生需要办理居住证时,请将其信息填好后打印两份,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然后让其拿到治安户籍科,核实签字盖章。

此证明需一式两份:1份报海河教育园区分局雅观路派出所;1份治安户籍科留存。居住证为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学生需持在校学生居住证明到雅观路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室:A座103室

电话:28776878(6565);

附件:在校学生居住证明

安全保卫处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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