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校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2024-09-18 15:28   审核人:

各学院: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津公通[2018]35号文件)规定,今年的在校生户口(往届在校生和2024级新生迁移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籍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在校生户口迁入流程有调整

为减轻各学院工作量,更好地服务师生,安全工作部(保卫处)主动帮基层减负,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探索优化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籍流程:

(一)安全工作部发布在校生迁户通知;

(二)学院负责通知到有迁户需求的在校生;

(三)需迁户学生通过 “中德安全”小程序网上申报迁户申请;

(四)工作人员审核迁户申请,通过后并抄送其辅导员备案;

(五)审核通过后,迁户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整理好相关材料,按照现场递交材料时间准时递交材料。

二、天津市家庭户籍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入,外省市户籍学生如确有需要,可自愿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注:农业户口办理迁移后,将自动转为非农业户口。请结合个人实际,自行权衡利弊,慎重合理选择。

三、申请迁入学校集体户籍的学生需线上申报再线下现场递交材料

(一)线上申报流程:

1.登录“中德安全小程序;

2.“中德安全”小程序点击工作台按钮;

3.工作台找到户籍服务模块

4.最后点击学生户口登记表申请,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详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平安中德”微信公众号-师生服务-户政事务模块查阅。(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陈凯婷,手机:15803434022)

(二)申请迁入学校集体户籍现场递交材料:

1.外省市户籍学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A4纸同一面上

(4)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jpg格式,大小15-30Kb,照片名称为学生姓名。

注意事项:

a.开具户口迁移证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b.迁入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c.请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左上角标注:

自己学号;所属学院简称(机械、智能、航空、汽轨、软通、经管、外语、艺术、能源);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专升本、高职、三二分段)

请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标注:

血型、身高、农业或非农业”(如果迁移证备注栏中已有正确信息,则无需标注)。不清楚自己血型的,请标注血型不明。服过兵役的、有宗教信仰的请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

d.材料留存提示:请将完成以上备注信息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进行拍照或复印留存,以备自己其他用途使用。

2、本市学校集体户籍学生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本市学校集体户籍所需资料:

(1)毕业本科、高职或中职学校集体户口本人页;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上交时,请按照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排列好。

四、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探索优化在校生户口迁入学习集体户籍流程的第一年,为更好地服务学生,请各学院通知到有此类需求的学生,做到不遗漏。

(二)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现场递交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8日。

现场递交材料受理时间(以上截止日期前):每周一、三、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三)请各学院将负责学生户籍工作的辅导员信息电子版(附件2)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落户后录取通知书由各学院统一领回。

(四)请提示迁户学生,因落户周期较长(往届在校生大概在12月底完成落户,2024级新生大概在寒假前后完成落户),落户完成前,将无法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事项,如补办身份证、银行卡等事宜,请妥善保管好自身证件。


联系人:王晓华; 办公室:B座西侧1楼警务室;

电话:2877-6878;  邮箱:wangxiaohua@tsguas.edu.cn


附件:

1.“中德安全”小程序在校生落户功能使用手册

2.各学院负责学生户籍辅导员信息表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2. 各学院负责学生户籍辅导员信息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中德安全”小程序在校生落户功能使用手册.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