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教育部3月26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实验实训室开展分级分类评定工作,现就开展全校各实验实训室安全数据采集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方式
利用我校2023年开发并上线运行的“中德安全”小程序中“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模块内容,采用向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推送调研问卷的方式,按照答题内容采集相关信息,并通过比对教育部文件标准,自动生成各实验实训室类别、级别。
二、采集内容
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分级分类相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采集“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信息。
三、采集时间
相关调研问卷将于4月28日早8:00通过“平安中德”公众号推送给相关实验室负责人,请接到推送信息的教师于4月30日下班前按照采集问卷问题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以便后续开展学校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工作。
(联系人:郭晨 28776060)
附件:采集数据填报方法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4月24日
附件:采集数据填报方法
方式一:收到消息通知的实验室负责人可以通过点击消息直接跳转到实验室列表,在进行【找到指定的实验室-三个点-查看房间-找到指定房间-三个点-评定分级分类】

方式二: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在【中德安全小程序-门户-领导驾驶舱-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我管理的-找到指定的实验室-三个点-查看房间-找到指定房间-三个点-评定分级分类】







